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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所属栏目:新政解读 发布日期:2021-11-04 浏览次数:3 来源:bjgsdb.cn

8月起,又有一批财税新规开始施行,快来跟着我们的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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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修订,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税发〔2009〕157号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施行,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落实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更好发挥税务稽查维护经济税收秩序、维护国家税收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修改并重新公布,8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修改并重新公布,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推进科学精确执法,更好地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取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取消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的公告》,自2021年8月1日起,取消本公告所附清单列示的钢铁产品出口退税。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重点从三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作出规定。一是完善生猪屠宰全过程管理。《条例》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建立生猪进厂(场)查验登记制度。屠宰生猪应当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并严格执行消毒技术规范。二是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条例》规定,发生动物疫情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应当开展动物疫病检测,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和报告,同时对运输车辆的基本情况进行查验、记录。三是完善法律责任。《条例》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的衔接。

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再次提高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布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通知明确,从2021年8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这是国家连续第17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这些区域电动自行车禁停,违者罚款

应急管理部制定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为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对违反上述要求,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残疾军人证》等4种证件旧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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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因公伤残人员证》等4种证件,为期1年的新证换发工作将于2021年7月31日结束。目前有不少省份已完成伤残军人证的换发工作,还未换领新证的务必及时联系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旧证将在2021年8月1日起作废停用。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

《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全国施行,心肺复苏列为必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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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印发《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大纲》明确,高中阶段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包括基本军事知识和基本军事技能两部分,教学时间7至14天,总计不得少于7天共56课时。考核成绩评定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中,心肺复苏被列入卫生与救护科目教学内容。

这些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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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前期北京、上海、浙江、海南4个省(市)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的基础上,再选取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新疆15个省(区、市),自2021年8月1日起启用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工作。《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河北等15个省(区、市)及前期开展试点的北京等4个省(市)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强调基于对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情况,采取不同的反洗钱监管措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参照国际通行规则,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并根据风险状况和经营规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反洗钱组织机构、人力资源保障、反洗钱信息系统、反洗钱审计机制等要求。优化反洗钱监管措施和手段,删除质询措施,增加《反洗钱监管提示函》,便于及时向金融机构提示问题和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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