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少公司设立空壳公司或皮包公司,通过资金运作虚增收入、资产或虚减费用、债务;这些空壳公司实为同一控制人所控制,是实质意义上的关联方。这些空壳公司一些特点,如名字有一定的规律性,如达尔曼的关联方往往带有“达”或“森”字;查询其工商登记资料,这些皮包公司注册地址往往在同一地方,联系电话甚至也是同一电话,当然基本是打不通;实地调查,你根本就找不到这些皮包公司。(建议避免此类公司)
2.香港公司允许无业务,允许空壳公司存在。成立香港空壳公司变成了有力的广告宣传。
2.香港公司允许无业务,允许空壳公司存在。成立香港空壳公司变成了有力的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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